有时候我们从其他地方拷贝过来一个文件夹,使用完毕后,想删除却发现怎么也删除不了了,也无法重命名,管理员也无法取得所有权。删除就提示“找不到该项目”,这样这个文件夹就杵在桌面上,无法直接删除十分难受。

解决这个也是很简单的,桌面右击新建文本文件,输入下列代码
DEL /F /A /Q \\?\%1
RD /S /Q \\?\%1DEL 删除命令,/F 表示强制删除只读文件,/A 表示删除指定属性或指定属性以外的文件,/ Q 表示静默,也就是不提示确认删除,\\?\ 表示了当前文件路径,%1 调用 del 参数!
RD 删除子目录的命令,/S 除目录本身外,还将删除指定目录下的所有子目录和文件。用于删除目录树。/Q 安静模式。
输入完毕后再菜单“文件”-“另存为”批处理文件,在文件名处输入 forcedel.bat。

然后将无法删除的文件夹,拖入到 forcedel.bat 文件上,就可以删除这个文件夹了。

该方法的实质意义是图形下无法删除的东西,用 dos 命令强制删除文件夹。
正文完

